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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江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批长江疏浚砂竞价公告

文章来源: 九江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   发布时间: 2024-07-11 15:38:45   阅读次数: 1313

2023年度九江长江航道疏浚工作全面结束,九江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本公司")准备启动第二批疏浚砂销售工作。根据长江沿线砂石市场销售现状,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销售方式

(一)整体竞价销售。本次销售采取整体打包、公开竞价的模式对5万吨长江疏浚砂进行竞价出售。

(二)客户自获得"购买权"后,必须在2024年9月18日之前完成5万吨长江疏浚砂的购买及运输。

(三)如报名参加此次"购买权"竞价的客户不足三名,则本次竞价不予实施。

二、资格审核。

(一)申请"购买权"客户是指经国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公司(企业),并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破产状态,且账户资产未被重组、接管和冻结。

(二)凡参与申请"购买权"竞价的客户应缴纳竞价保证金80万元。

(三)凡参与申请"购买权"的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)、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、保证金缴纳凭证(复印件)、《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书》原件及指定业务代表人身份证原件。以上证件(文件)均应提供一份复印件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及相应签名。营业执照(副本)及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返还,《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书》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由本公司存档保留。

(四)通过资质审核的客户可领取2份竞标单和入场函(限3人以内,指定业务代表人必须参加)。

(五)申请资料递交及资格审核地点:九江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(九江市开发区城西港区长江以南、春江路以北,白华路以西)。

三、竞价方式

(一)竞价底价以本公司在竞价现场公布的价格为准。

(二)竞价每次最少加价金额单位为0.5元/吨。

(三)竞价现场加价最高者获得"购买权"。

(四)本次竞价全流程拍摄存档,相关参与人员签字确认。

四、购砂款及保证金

(一)购砂款的总额计算如下:

购砂款总额=(竞价加价额度+底价)×5万吨-竞价保证金80万元。

(二)竟得"购买权"的客户须在竞价结束后24小时内,向本公司支付全部5万吨购砂款,并签订销售协议后实施具体购砂业务。

(三)销售价格为含税价,含场地装卸费。

(四)结算账户

户名:九江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
开户银行: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水湖支行

账号:727049800000006348

(五)竞价成功客户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购砂款。

(六)所有竞价未成功客户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,本公司承诺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至原汇款账户。

五、竞价地点

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大会议室(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长虹西大道金鹏城3期A1栋18楼)

六、时间节点

(一)申请及资格审核时间。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6日(含休息日,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:00至下午18:00时)。

(二)竞价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上午。

七、违约责任

(一)获得"购买权"的客户未能如期支付所承诺的全部购砂款视为违约。本公司有权就违约情况做如下处理:

1.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,并按签订的销售协议有关条款追究责任。

2.本公司有权终止双方协议,并有权与竞价次高者另行签订销售协议(以此类推)。

(二)销售不达标违约。

获得"购买权"客户未在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内购买完成本次竞价的5万吨长江疏浚砂,视为客户违约。所剩购砂款不予退还,作为销售不达标违约金。

(三)客户应知晓并同意,本公司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停供,不视为本公司违约,并由客户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。

八、联系联络

(一)客户应授权指定业务代表人,并填写《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》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负责与本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对接。

业务联系人:    

胡  俊 联系电话:13807926630;

王跃欧 联系电话:19914560131。

(二)本公司有权拒绝非指定业务代表的各项业务请求。

(三)客户指定业务代表的变更应重新填写《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》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确认,并交付本公司存底备案。

九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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